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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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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修正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」第三點、第四點、第六點,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

轉知行政院函以,修正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」第三點、第四點、第六點,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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