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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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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原比照「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」核發獎勵人員,於該辦法修正後繼續比照適用

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,原比照「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」核發獎勵人員,於該辦法修正後繼續比照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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